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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济宁出台《实施意见》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

来源:    2022-3-4 13:53:12     浏览次数:0

不动产登记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着企业和群众重大财产安全,社会关注度高。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真心、出实招、办好事。不断实施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服务创新,着力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新建商品房办证效率,保证广大群众所购商品房住权与产权同步,切实保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我市出台了《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出台背景及意义



去年以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聚焦市场主体关切,积极打造市场化法制化营商环境,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努力破解购房群众入住后“拿证晚、拿证慢”带来的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的堵点、痛点,妥善化解群众购房、办证上的“急难愁盼”问题,更好地维护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2020年8月,按照省自然资源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总结曲阜市“交房即发证1+9”服务模式的创新经验,积极推行“交房(地)即办证”工作模式,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能力和水平,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税务局出台了《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工作方案》,明确了“交房(地)即办证”的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和对象、办理程序、具体措施。通过加强部门协同,推进流程再造,为满足交房条件的企业和群众,实现在交地、交房时即可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在全市推广“交房(地)即办证”服务模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2021年,为从源头消除历史遗留问题,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流程协同推进,开展权籍前置、数据共享、网上申请,发挥“一网通办”平台和网上核税缴税技术优势,实现“交房(地)即办证”月月有案例,工作常态化。目前,全市已建立“交房(地)即办证”长效机制,共有835个项目实现“交地即办证”;53个房地产项目实现“交房即办证”,惠及群众31076户,办证项目和户数位居全省前列。
在总结前期实行“交房(地)即办证”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从源头上解决了购房群众和企业“办证难”的困局,从强化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过程监管和部门(单位)审批管理信息数据互通共享入手,彻底消除影响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一切潜在隐患,即:有效规避开发建设企业在土地、规划、施工以及商品房预售、销售阶段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出现新的历史遗留问题,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确保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部门(单位)生成的信息数据完整、规范,共享应用及时全面。2021年12月31日,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印发《济宁市加快推进“交房即交证”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1〕50 号),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到规划设计、开发建设、销售管理、预售资金监管、交房上房实现全流程依法监管,在强化部门协同力、合同约束力的机制下,不断提升新建商品房办证效能。



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构建了工作机制。新建商品房项目组织交房时,在竣工验收合格、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前提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税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单位联动,在交房现场为提出登记申请的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实现购房人接收房屋的同时即可领取产权证书。
(二)界定了适用范围。“交房即交证”的项目是指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国有建设用地范围内自2021年12月31日《实施意见》发布后新取得土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三)明确了工作职责。《实施意见》从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完善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确定项目名称和楼幢门牌编号、强化商品房项目开发建设工程监管、严格房地产开发项目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商品房法定交付条件、实施测绘工程流程再造和成果应用、做好“交房即交证”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构建“验收再交房,交房即交证”新型房地产市场环境九个方面,明确了市自然资源、住房建设、行政审批、发展改革、民政、公安、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相关部门、金融、其他服务机构加强协同合作和信息共享,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切实强化房地产项目监管,全面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交易行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和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同等保护。



下步推进措施



(一)加大监管力度。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城管等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管,防止未按规划审批建设、未按施工审查意见施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发生,通过约谈、联合惩戒等方式督促建设单位、代办单位补办相关手续。
(二)加强数据共享。通过政务服务平台,获取各类公共数据,扩充数据来源,支持数据的共享和开放,部门间实行结果互认和信息的及时推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住房建设、行政审批部门推送的产开发企业竣工备案信息各类信息数据,启动“交房即交证”服务模式。实现登记申请材料数字化、税费缴纳网办化、登记审核远程化、不动产权证书发放和使用电子化,真正做到让数据和材料多跑腿、让群众少烦心。

(三)加速登记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具备法定交房条件后,不动产登记部门与税务部门、金融机构共同做好现场“交房即交证”的工作。同时,根据开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联系相关单位在交房现场提供水、电、气、暖、网络、电视等开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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