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公告
为充分利用公共资源,进一步缓解主城区停车压力,经研究,决定将市主城区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分期分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市主城区除涉密及特殊安保需要的单位、存放危险物资的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和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分期分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
二、开放时间
自2021年6月26日起,45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2140个车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
夏秋季(5月-10月):工作日夜间19:00至次日7:30,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春冬季(11月-次年4月):工作日夜间18:30至次日7:30,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由权属单位公开告知,明确再次开放时间。
三、开放单位
市为民服务中心等45家单位内部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其他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分期分批稳步推进开放工作。
四、管理规定
1、请务必在开放单位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停车,可停放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得停放大中型客车、工程车等其他车辆。
2、具备条件的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明确部分停车区域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并加强管理服务,做好宣传告知、安装监控、留好消防通道等工作。
3、市民进入开放停车区域应自觉服从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停车时请在车上留存联系电话。
4、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停车场所属单位有权将车辆拖离;对恶意扰乱办公秩序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人为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市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名单
济宁市主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指挥部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市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名单
济宁市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公告
为充分利用公共资源,进一步缓解主城区停车压力,经研究,决定将市主城区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分期分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开放范围
市主城区除涉密及特殊安保需要的单位、存放危险物资的场所、学校(含幼儿园)和医疗卫生单位外,其他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分期分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
二、开放时间
自2021年6月26日起,45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部停车场2140个车位,免费错时对外开放。
夏秋季(5月-10月):工作日夜间19:00至次日7:30,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春冬季(11月-次年4月):工作日夜间18:30至次日7:30,须在次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原则上允许全天停放,之后第一个工作日7:30前驶离停车场。
遇重大活动或其他特殊情况可临时取消对外开放,并由权属单位公开告知,明确再次开放时间。
三、开放单位
市为民服务中心等45家单位内部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其他具备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根据情况,分期分批稳步推进开放工作。
四、管理规定
1、请务必在开放单位规定区域、规定时间内停车,可停放7座及以下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不得停放大中型客车、工程车等其他车辆。
2、具备条件的单位内部停车场在满足本单位停车需求的情况下,明确部分停车区域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并加强管理服务,做好宣传告知、安装监控、留好消防通道等工作。
3、市民进入开放停车区域应自觉服从所属单位管理,在规定区域和时间段内有序进出、文明停放;停车时请在车上留存联系电话。
4、对长期停放的“僵尸车”,停车场所属单位有权将车辆拖离;对恶意扰乱办公秩序的,交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对人为破坏停车场和单位其他公共设施的,应照价赔偿,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附件:市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名单
济宁市主城区疏堵保畅工作指挥部
2021年6月23日
附件:
市主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第一批向社会免费错时开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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