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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31家非煤矿山安全不达标 面临整合关闭(图)

来源:济宁晚报    2015-10-31 23:31:14     浏览次数:0

[导读]:<p>数月前,济宁市安监局曾组织省、市采矿、机电、通防、评价、设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家,从评价、设计、图纸资料、现场管理等方面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了全方位的会诊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p>

  数月前,济宁市安监局曾组织省、市采矿、机电、通防、评价、设计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家,从评价、设计、图纸资料、现场管理等方面对全市非煤矿山进行了全方位的会诊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经检查,目前,全市共有非煤矿山106家,其中31家矿山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问题,将面临整合关闭。

  本次检查中,检查内容涵盖生产流程中的每个工序、和环节。专家按照每家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状况,将其划入A、B、C、D四级中相应的级别:对管理水平高、现场管理规范、安全状况好的划归为A级;对管理水平较好、现场管理较规范、无较大安全隐患的的划归B 级;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现场管理较差、存在问题较多、但整改难度不大的划归C级;对管理混乱、存在问题多、难以整改、不能确保安全生产的划归D级。通过综合评比,共评出A级非煤矿山3家、B级非煤矿山15家、C级非煤矿山56家、D级非煤矿山31家。

  本次检查共查出安全隐患400余条,非煤矿山所在县市区安监局均进行了依法处理。其中,300余条需立即整改的责令企业立即进行整改;80余条需要限期整改,现已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1条涉嫌越界开采隐患需要移交国土部门处理,现已依法移交;31家矿山需要提请政府依法整合关闭。

  据参与此次检查的安全生产专家介绍,经过多年的改造整合,我市露天采石场的生产规模有了较大提升,与先进地市相比,仍然存在规模偏小、开采服务年限偏短的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现有的非煤矿山企业从业人员大多没经过系统的安全教育培训、缺乏安全操作意识;部分矿区存在一证多矿现象(这种现象在微山县两城镇较为普遍,该镇矿山资源较为集中,有的矿山之间距离不能满足300米的最低要求)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此外,部分矿山对外包施工队伍管理不严,缺乏日常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存在以包代管、以罚代管的现象。总体上看,矿山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气氛不浓厚,安全生产欠账较多。

  部门在行动:禁采区严禁新上非煤矿山,已存在的要有序退出

  加强对非煤矿山的的动态监管;突出地下矿山安全监管重点,督促地下非煤矿山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通风、提升运输、防水、爆破等环节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进一步提高露天采石场开采规模和开采年限;对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小矿山采取取缔关闭措施。

  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把爆破作业、外包施工队伍等的监管作为重点,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督导,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管理;严禁在禁采区新上非煤矿山,已存在的非煤矿山要有序退出。实行联合执法机制,确保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阅读延伸

  我市106家非煤矿山分布在7个县市区(汶上24家、微山12家、曲阜22家、泗水22家、邹城19家、经济开发区6家、嘉祥1家)。

  其中生产矿山102家,基建矿山4家。102家生产矿山按开采方式不同,分为地下矿山(2家)和露天矿山(100家)。

  100家露天矿山又按开采资源不同分为:石灰岩矿(52家)、花岗岩矿(34家)、水泥矿(4家)、小铁矿(2家)、矿泉水矿(2家)、高岭土矿(1家)、页岩矿(1家)。

  31家矿山面临关闭整合

  曲阜市13家:

  曲阜市南辛镇辛庄村玉安石材厂、曲阜市防山乡宋家村李刚采石厂、曲阜市南辛镇嘉和石料厂、曲阜市南辛镇天合石材厂、曲阜市南辛镇小烟瑞峰石材厂、曲阜市振玉石材厂、曲阜市南辛镇豪霖石材厂、曲阜市圣安石材厂、曲阜市南辛镇大烟庄村恒丰石料厂、曲阜市天佑石材厂、曲阜市书院八宝山采石厂、曲阜市防山乡大官庄凡清石料厂、颜帅石材厂

  邹城市9家:

  邹城市建浩建材有限公司、邹城市庆兴宏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邹城市兴石新型建材厂、邹城市看庄镇夏看村石料厂、山东海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邹城石子销售分公司、邹城市看庄镇修平建材石料厂、邹城市香城镇南羊皮村采石六矿、邹城市石墙镇羊绪石料厂、邹城市双兴石材有限公司

 泗水县6家:

  泗水县鲁灰石材有限公司、泗水县柘沟镇凤仙采石厂、泗水县武凤石材有限公司、泗水县柘沟镇桃园石材厂、泗水正大矿业有限公司、泗水县鑫垒石材厂

 汶上县3家:

  汶上县水虎石料有限公司、汶上县军屯乡云尾石料厂、汶上县军屯乡脉山徐兴良石料场

  特种设备人孔被焊接封死 一企业在用压力容器使用近一年未登记注册

  近日,任城区质监局组织专家对辖区内的特种设备进行了安全抽查。昨天下午,记者随任城区质监局执法人员及专家队伍对辖区内两家企业进行了特种设备抽查,其中,一家企业使用一台无登记注册资料的压力容器,该设备人孔处还被焊接封死。

  执法人员与山东省特检院济宁分院的专家在八里庙大桥附近的某大型冷库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抽查发现,该企业已使用近一年的贮液器(容积为8立方米)没有注册登记资料,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也未持有压力容器作业证件,该设备人孔处还被焊接封死。据区质监局特检科的工作人员介绍,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质监部门每年都会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检验主要看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辅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三年内完成一次全面检查。设置人孔是为方便检测人员进罐检查,看是否有气体或液体泄漏。封死人孔虽然可以有效防止泄漏的情况发生,但也对安全检查工作造成了困难。”特检院压力容器专家张青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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