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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惠民工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8场),解读济宁市提高医疗保障待遇新政策

来源:    2022-10-29 19:35:39     浏览次数:0

从发布会获悉,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生工作,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建立了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费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为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升医保待遇水平,推进药品材料集中招采,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实现全国异地就医联网即时结算,有效解决了群众“跑腿垫资”问题。

提高医疗保障待遇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减轻群众就医个人负担,在广泛调研和基金测算的基础上,从以下四个方面提高了医保待遇标准。

(一)提高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由125万元提高到145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由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由35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二)提高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提高5%,由原来的80%、70%、55%分别提高到85%、75%、60%。

(三)降低居民医保住院起付标准。参保居民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起付标准由原来的200元、500元、1000元分别降为100元、400元、800元。

(四)降低居民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执行国家、省统一的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药品目录中的乙类药品自付比例降低10%,与职工医保乙类药品自付比例一致。

医保基金投入情况

政策调整后,预计医保基金每年增加支出6亿多元,将有效降低参保人员看病就医的个人负担。其中,参保职工降低个人负担约1亿多元、参保居民降低个人负担5亿多元。

发布会上还介绍了一系列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的惠民便民措施。加强医保经办标准化服务窗口建设,统一全市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和办理流程。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自助备案等高频服务事项“跨市通办”。全面实现普通门诊统筹全国联网结算;门诊慢性病省内全部联网结算,其中恶性肿瘤、透析治疗、器官移植、高血压、糖尿病五种门诊慢性病全国联网结算;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一卡(码)通行”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电子医保凭证看病、就医、支付全流程应用。持续加快互联网医保建设,推动医保、医疗、医药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切实提高群众就医购药便捷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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