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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19-4-23 9:56:47 浏览次数:0次
记者从济宁市教育局获悉,教师资格认定面试将于5月18日开始进行。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有了一些变化。
根据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申请教师资格时不再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申请教师资格时提交的思想品德情况的鉴定或者证明材料,改为《个人承诺书》。其中,涉及需要申请人提交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改为政府部门核查。 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在报名环节系统比对成功的,可不提供原件。取消了凭工作单位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条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改由认定机构打印。考虑到政策调整的合理衔接,2019年,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未能及时取得居住证的,可凭办理居住证申请时公安机关开具的《信息登记回执》提出申请,办理认定手续。2019年下半年及以后,考生在我市居住地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须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提供居住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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