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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2020-7-29 9:01:02 浏览次数:0次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近日,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今年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工作。 申请条件 凡济宁市城乡低保家庭中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专科(含高职)大学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救助;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年均可申请在校生救助。 为提升救助效能,考取师范、军校等免交学费专业的学生和处于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在救助范围之内;已脱贫享受政策贫困户中实行学费免除(补助)新入学大学生不重复救助。 救助金额 凡本市城乡低保家庭中参加当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新生,均可享受: ✅大学新生入学救助,每人可分别获得5000元和3000元的一次性新生入学救助金; ✅自入学第二年起至大学毕业,每人每年均可获得1000元的在校救助金。 申请程序 符合救助条件的低保家庭大学新生可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也可直接到县(市、区)民政局申请办理。对收到录取通知书较晚等特殊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申请救助的,各级民政部门也将及时受理并给予救助。 申请材料 1.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新生入学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本人申请的救助金用于入学学费的承诺书;申请大学生在校救助的,提供高等院校出具的在校期间个人表现情况证明、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政策概览 济宁市自2010年实施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全程救助以来,累计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24164人,其中本科新生4698人,专科(含高职)新生4222人,在校大学生15244人,累计发放救助金5068万元,有效保障了低保家庭大学生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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