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邹城周女士是一名幼师,因上班地点离家较远,和大多数年轻人一样,周女士有了买车的念头。2014年5月份,周女士梦想成真,购买了一辆属于自己的小轿车。2016年9月28日早上6点,天刚蒙蒙亮且飘着小雨。周女士像往常一样,开车送两个女儿上学,谁知车辆刚刚驶出村子,便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严重碰撞,导致周女士当场身故,两个女儿不同程度受伤。 周女士是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保险”)的老客户,于2013年7月份就为大女儿投保了两全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周女士买了私家车后,自己的风险意识也高了,再次为自己投保了新华保险《健康无忧C款重大疾病保险》,保额10万元,附加个人(2014)意外伤害保险,保额5万元,年缴保费3857元;另外投保了新华保险为私家车主推出的《畅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5万元,年交保险费1280元。 新华保险济宁中心支公司在得知消息后,对此起事故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项会议成立专案小组。理赔负责小组分别展开行动,一组人员立即前往医院,向周女士的丈夫了解两个孩子的伤情,送去公司的慰问;另一组赶赴出险地现场调查,并向当地交管部门了解事故的处理情况。 2016年11月15日,周女士丈夫处理完交通事故的后续事宜,公司服务人员来到周女士家中,协助家属把申请理赔所需的材料准备齐全,新华保险立即受理进系统并完善案件的审核理算工作。据“畅行无忧”条款约定: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共75万元。连同“健康无忧”身故理赔金10万元、意外伤害身故理赔金5万元共计90万元于11月18日打入受益人账户,同时根据保单条款约定为其女儿豁免44460元保费。 亲人的离开虽无法预见,但新华保险提供的保障和关怀传递了家人的关爱。周女士家属非常感谢新华保险的快速理赔及贴心服务,解决了家庭经济上的困难,为孩子将来的生活提供了保障,使得他们在这次事故中痛失亲人的伤痛降到最低。 【案件要点】随着汽车的大量普及,汽车保有量的急速上升,交通事故频频发生,对客户造成了极大的经济负担,而驾乘人员座位险及一般意外险保额都较低,无法满足客户的需求,特别是重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对受害人家属而言不仅仅是心理上的极大创伤,在经济上的损失也是无法估量的。新华保险《畅行无忧》产品涵盖驾乘车、公共交通工具、航空、以及一般意外五大意外风险外,更增加疾病身故或全残的贴心保护,几乎已成为一款全能的意外险产品。驾乘车意外伤害身故或身体全残保险金为基本保险金额的15倍。值得一提的是,新华保险畅行无忧产品的保障范围中,驾乘车不仅包括私家车,还包括单位用车和公务用车。这对需要经常出行的商务人士来说,更为重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