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5-11-16 23:13:20 浏览次数:次
金秋十月,迎来求职、招聘的黄金时节。昨日,记者了解到,人社部举办的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专场活动现已启动,将一直持续到11月中旬。我省作为分会场,高校毕业生可上网应聘本地及省外的岗位。求职路上,不少毕业生遇到了一些具体问题,比如试用期应该是多长?签订劳动合同应该注意啥?如何做优敲门砖?对于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省人力资源市场以及省、市人社部门的专业人士和过来人,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支招。“海投”简历不可取 问这几天,山西大学的毕业生小刘忙着在网上浏览企业招聘信息,不管什么企业,什么职位,只要跟自己的专业沾上边,就赶紧投简历。短短数日,已投出三十余份网络简历,但回应者寥寥,他为此非常苦恼,想知道是什么原因? 答:省人力资源市场有关人士表示,为提高“命中率”,像小刘这样“全面撒网,重点捞鱼”的大学生求职者并不在少数。但实际上,这并非明智之举,找工作更应做好规划,有的放矢。大学生投递简历之前要多做了解,一方面要搞清楚企业的背景,另一方面也应清楚认知自身条件,看是否符合企业的用人需要,以免“海投”给企业和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三招 做优“敲门砖” 问“很多学生投来的简历逻辑混乱,虽然篇幅很长、形式多样,但我们确实看不出来他想表达什么,更谈不上跟企业有什么关联。”我市一家民营IT 公司的招聘人员感慨。那么,如何制作一份合格的常规简历?答:“一味想证明自己,结果简历内容贪多求全,反倒让人认为你主次不分,目标不明。”小王去年一毕业就成功找到了心仪的工作,她以“过来人”的身份,介绍如何做好一份简历。第一,简历就是“敲门砖”,切忌太多修饰,要做到不花哨,诚恳大方,简朴整洁。第二,不要将上学期间所有获奖、社会活动内容都堆在简历上,拣选其中最重要几条就可以。第三,在投递之前,最好先了解有意向岗位的具体要求,然后根据要求填简历,做到有的放矢,避免给所有用人单位投递千篇一律的“克隆简历”。试用期最长不超半年问小张已经在一家单位“试用”6个月了,但最近单位通知必须再“试用”3个月,否则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用工单位这种做法是否合理? 答:省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有关人士表示,这种做法不合理。按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同一单位工作,只有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期满后,要么不录用,要么为员工办理转正手续。试用之后签合同违法 问小杨今年大学毕业后来我市,被一家科技公司聘为销售人员。公司人事经理告诉他,要先试用2个月,合适的话再签订劳动合同,小杨很疑惑:用人单位“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因此该单位“2个月试用期之后再签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审签“一边倒”合同 问经过投简历、笔试、面试,终于得到一份满意的工作。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毕业生应该注意哪些细节? 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每个条款,审签“一边倒”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往往明显偏向用人单位,多数是用人单位事先根据自身利益拟订,抱着“你不干总有人干”的心态,只强调用人单位的权利和务工者义务,对求职者利益涉及很少,且不征求求职者的意见。这类劳动合同往往内容模糊,滥用所谓的解释权。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应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内容。如果发现违规合同,应当果断拒签,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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